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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9 】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MK官网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20】8号),学校启动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面向本科院校省级以上“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硕士学位点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中、高级职称,其中中级职称的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

2.优秀青年项目面向本专科院校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卓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面向“双一流”学科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面向省教育厅立项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平台专职或兼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一般项目面向所有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

二、申报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围绕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针对高校“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突出成果转化。各项目负责人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研发起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项目研究领域工作动态,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及时评估研究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前,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做好专利布局、技术秘密保护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清单;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3.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应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及验收的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及验收原则上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团队须有一定数量的本科学生。

5.落实严格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向我厅重复申报。主持承担我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省属本科院校需从重点项目中安排1项扶贫项目。高校“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三、申报指标和经费资助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见附件1),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被撤销,将适当削减下一年度的申报名额。项目经费纳入高校“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进行分配,原则上,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不低于8万,人文社科类不低于6万;优秀青年项目自然科学类不低于6万,人文社科类不低于4万;一般项目不低于1万元的资助额度。

四、申报程序

1.各校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要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必须到法定的查新机构查新。

2.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9月15日。

3.纸质材料报送。学校推荐出校结果出来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各一式两份(申请书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为确保重点科学研究项目的创新性,避免重复立项,申报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须同时提交法定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作为附件报送。参与人员凡有外单位的必须盖合作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项目未被推荐出校之前不要进行系统填报,提交一份打印稿即可,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xp8113@163.com。项目推荐出校以后再进行系统填报。

2.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办公楼416。

3.联系电话:6111003。

4.申报受理形式:项目材料由各学院做好形式审查后统一报送416室,不受理个人申报,不需要发送申请书的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