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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13   来源: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MK官网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一)指导原则

1. 前沿引领。项目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服务湖南“三高四新”发展战略。

2. 问题导向。课题要围绕立德树人中心任务,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围绕专业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思政等主要教学环节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研究。

3. 团队打造,远景谋划。要组建教学团队开展课题研究,团队成员要切实协同开展研究工作,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每年对被评为前1--6名的优秀系(室)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余优秀系(室)申报校级项目。

(二)分类申报

1. 普通教育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7项。课题研究方向:

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与研究;

新工科、新文科和专业认证建设与研究;

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与研究;

“金课”(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 “金课”)建设的教学改革研究;

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及方法路径研究;

基于新质量标准的一流专业建设与改革研究;

对接“三高四新”战略的湖南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研究;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研究;

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三全育人”改革创新研究。

2. 继续教育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项,面向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务处共同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3. 公共英语项目。共计推荐出校2项,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由大学英语教学部组织申报,择优推荐。

4. 其他项目。根据省厅文件相关事项,教师个人自由申报。

(三)申报条件

项目面向从事本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申请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且须具有牵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能力。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近五年主持过省级教改项目者以及已主持过2项及以上省级教改项目者不得申报。特殊情况经请示校领导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中期检查工作

学校组织项目年度检查,已立项项目须在2年内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研究的项目、进度缓慢、无故不接受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经费使用。

三、结题工作

1. 已立项项目主持人须按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组织结题,及时提交结题材料。省级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不得超过4年。逾期未结题的,撤销立项资格。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项目实施情况表明主持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主持人或研究课题;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四、材料要求

1. 立项材料。申请者提供《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含活页)一式一份,其中公共英语项目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所在单位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2. 中期检查报告提交纸质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式一份。

3. 结题材料。提供《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用白色铜版纸装订成册。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4.以上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218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116室(特别强调: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立项申报材料,且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汇总表、活页、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等表格见部门网站或工作QQ群文件。

联系人:俞福君  联系电话:6351776 13307372975

工作QQ547065386 电子邮箱:449312440@qq.com

附件: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MK官网教务处

2021712

附件:

校内各二级单位指标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申报数额

备注

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4 (城乡规划系)


1. 公共英语项目依托大学英语部申报,由大学英语部上报;

2. 继续教育项目面向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和教务处共同组织,择优推荐;

3. 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归口到相应学院,统一初审推荐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2

土木工程学院

6(建筑工程系)

3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3 (测绘工程教研室)

4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5 (信息与电子工程实验中心)

5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3

6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3

7

管理学院

4(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室))

8

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

3

9

艺术学院

5

10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1

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3

12

人文学院

6(含公共英语2)(英语教研室)

13

国际教育学院

1

14

继续教育项目

5

共计

54

其中拟推荐省级普通教育项目27项(含优秀系(室)奖励项目6项)、公共英语项目2项、继续教育2项。

注:括号内为优秀系(室)奖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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